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科学研究院现设有综合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成果转移转化科等四个科室。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科室

办公地点

分管院领导

工作人员

具体职能

综合管理科

509

张晓红

李  靓

1.负责部门日常行政运转和综合协调,包括:公文流转、科研用印、事项督办、公务用车、固定资产、档案管理、考勤考核、办公用房、工会、人事等管理及会务接待的统筹安排。

2.负责部门制度建设与执行,包括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流程规范并监督落实。

3.负责部门通知及新闻发布、部门网页、科研管理系统的维护等信息化建设工作。

4.承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校属各单位下设学术组织、科研组织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交流活动的审批、组织与管理。

6.协助院领导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党委行政交办和各职能部门需协同完成的其他工作。

7.负责综合协调部门各科室的工作。

项目管理科

508

509

511

邓正华

李  超

陈  聪

刘  薇

1.负责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组织自然科学纵向项目、社会科学纵向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立项、过程管理、结题等工作。

2.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监管工作。

3.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数据的统计、对外公布、上报等工作。

4.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的统计分析、绩效奖励及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科研人才与创新团队的遴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协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科学普及、科技活动周等工作。

成果管理科

509

500

刘三姐

向  菁

1.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的核定、统计分析、奖励及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学术著作资助出版的申报评审、认定、统计与奖励等工作。

3.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评奖、报奖、归档等工作。

4.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咨询、宣传、培训、申报、统计、运营、保密、维权等工作。

5.负责“五技”合同的技术认定登记和过程管理工作。

6.负责横向项目投标相关工作。

成果转移转化科

508

507

刘  钢

郑学琴

1.负责收集和管理学校科技成果,定期更新成果目录清单,收集企业技术难题,与相关领域科技人员洽谈对接。

2.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市场发展、产业对接、社会合作、科技产业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基地)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组织申报、验收、年度检查、定期评估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学校各类科研用房(场地)使用的规划与调配,指导督促做好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等资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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