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结题需提供的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课题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课题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论文复印或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
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有则提供);
6.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则填写);
7.结题信息表。
二、关于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及调研报告等,已经编发的《湖南社科研究》结题时视同公开发表。重大重点课题成果必须有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由省社科评审办择优编发《湖南社科研究》呈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关于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课题组按课题研究计划、时间进度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规范、有序使用课题经费开展课题经费检查核算,出具经费决算书。详见《结题申请表》。
四、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详见《结题申请表》。
五、关于材料装订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做一个目录,结题申请表第一页做封面。计财处、审计处需个人盖章;单位审核意见可自行打印,统一由科研院盖章。最后交两份《结题申请表》到科研院。
六、提交电子版
整套材料的电子版发到邮箱:1473995746@qq.com
七、其它要求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三年,省社科评审委对无故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会定期予以清理,必要时会进行撤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