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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成果评审委课题结题要求

1.关于结题需提供的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课题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课题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和《新声》内参稿,论文复印或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

   (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委托课题的研究成果需有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或进入市厅级以上单位决策采纳的证明);

  (6)结题鉴定意见表3份:请本专业领域3位专家各出具1份签署明确的结题鉴定意见(主持人所在单位只能有1位),基础理论研究要求专业领域副高职称以上专家,重大重点课题应用对策研究要求该领域实际工作部门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少于2人,委托课题为3位正高职称专家;

   (7)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则填写);

   (8)结题信息表。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科研网、湖南社科网下载。结题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送至省社科评审办。

2.关于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及调研报告等。重大重点课题成果必须有调研报告,5000字左右。附件有课题调研报告样稿和格式,请规范字体、字号等。同时择优编发《新声》内参(1500字)刊发课题调研报告核心内容,由省社科评审办协助课题组呈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

   3.关于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课题组按课题研究计划、时间进度和经费预算合理、合规、规范、有序使用课题经费,开展课题经费检查核算,出具经费决算书。详见《结题申请表》。

   4.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详见《结题申请表》。

   5.关于材料装订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做一个目录,结题申请表第一页做封面。另外再交一份《结题申请表》。计财处、审计处需个人盖章;单位审核意见可自行打印,统一由人文社科处盖章。

      6、提交电子版

整套材料的电子版发到邮箱1473995746@qq.com

   7、其它要求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三年,省社科评审委对无故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会定期予以清理,必要时会进行撤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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