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
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湘发〔2008〕14号),进一步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工作,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和科技优势,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意义
产学研结合是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依托各自资源优势,实现各种要素最佳组合,培养创新人才,多出创新成果,促进产业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是高校开展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途径。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湖南以及高校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应尽职责。高等学校必须坚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围绕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准确把握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力军作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战略层面的项目研究,为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部署提供智力、知识和技术支撑;瞄准学科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性技术研发,着力于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和创新制高点,引领和支撑新兴产业的发展;瞄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两型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制约产业、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加强与企业的联合攻关,创造和转化一批高水平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提升我省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
三、大力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1、积极参与创新型湖南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实施“湖南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围绕建设创新型湖南的战略要求,建设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团队,汇集高层次优秀人才和优质科技资源,构建覆盖全省高校、体现湖南特色和优势的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增强高校原始创新能力。
2、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建立高校联合攻关制度,按照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优先、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优先的原则,组织高校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努力实现技术突破和技术跨越;切实加强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化、纺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轻工、汽车、物流、电子信息等12大振兴产业领域的新技术研发,力争获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着力解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加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整合高校人才、智力资源,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发挥高校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区域、行业、产业发展提供研究成果和科学依据,为发掘、弘扬湖湘文化,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智力支持。
四、积极探索高校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
1、积极探索园区服务型合作模式。大力发展园区服务型产学研合作,强化大学科技园的创新功能,建设好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湘潭大学科技园,依托各地的工业园区、高新园区发展科技创新园区。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的教育功能,通过在园区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构建人才培养工作新平台,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2、大力推进市校产学研合作。借鉴国内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在省内大力推进市校产学研合作试点,高校要主动与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关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科技产品开发、创新平台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实现高校与地方协同发展、相互促进。
3、建立和不断完善产学研战略联盟。重点选择与我省支柱产业发展紧密联系的方向和领域,与地方政府、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合作组建官产学研金五位一体的战略联盟,形成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园区一条龙式的“产学研”体系,积极吸引中介组织等机构及供货商、销售商甚至消费者的广泛参与,共同合作、共同开发、共享信息,实现教学、研发和产业化等环节一体化,不断完善产学研合作体系,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进程。
4、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整合高校优势学科和技术优势资源,联合具备实力的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构建集项目、人才、基地、产业于一体,“开发-中试-产品-商品”无缝链接的战略合作平台,进一步深化校企双方在创新人才培养、关键技术研发、基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企业在高校设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究机构,围绕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共同组建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重点面向中小企业需求,积极参与关键技术研发,联合培养技术和管理人员,多方位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破解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瓶颈、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支持教师、科技人员、学生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咨询和成果推广,建立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帮助解决农村生产中急需解决的科技问题。
五、加快高校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
1、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有效整合高校已有的科研资源,把高校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成为产学研结合创新的有效平台。联合企业合作共建“技术研发中心”,研究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并实现成果就地直接转化。积极参与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积极争取企业出资依托高校建设研发中心、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着力打造一批产学研结合的高端平台。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立足全省支柱产业,与企业共同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的示范基地。以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和湘潭大学科技园建设为重点,加大对科技中试项目、基地建设的统筹和支持,引导高校、企业和金融资本进园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省教育厅将结合全省产业发展需求,分步骤有重点地支持建设一批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并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项目。加大对产业化前景较好的项目开展小试和中试环节后续研发的支持,着力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率,逐步建立与完善科技中试项目的选择和退出机制。
3、加强技术创新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人才和资源方面的合作共享,积极推动重大科研设备共享共用,逐步实现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高校科研资源,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逐步实行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科研仪器设备和科研课题对外开放,吸引企业优秀人才开展合作研究。
4、加快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高校科技人才及成果信息资源库、企业科技需求信息库,及时动态发布高校科研成果信息和企业最新技术需求信息,逐步完善产学研合作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建设,通过举办高校科技成果展示会、推介会、交易会、洽谈会和各种论坛等途径,拓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促进高校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需求有效对接,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条件的高校应专门设置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水平。
六、不断完善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
1、建立与完善统筹协调机制。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建立党委会、校务会定期研究产学研合作制度,成立产学研合作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各级教育、科技、产业部门的有效沟通,形成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工作合力;科学制订产学研结合工作规划,并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强化产学研结合工作措施,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省教育厅将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管理体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为高校产学研合作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2、建立与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按照有利于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原则,改革高校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完善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把大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和贡献度纳入高校科技水平的评价指标,创建以服务公众利益、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地域声誉、繁荣地方经济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高校科研选题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对科研评价结果的使用,鼓励高校理工科教师和科研人员每年到企业从事一定时间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并把服务企业的时间、科技创新成果以及成果转化所产生的效益,与其年度绩效考核、工资福利等挂钩,并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条件。
3、建立与完善利益保障机制。坚持“互惠互利、公平合理、体现智慧贡献大小”的利益分配原则,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明晰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进一步完善高校人事与科技管理机制,允许高校科研人员保留校内工作岗位,停薪留职,携带科技成果进入企业,以协作者、经营者或管理者的身份参与企业工作;允许高校科研人员个人将学校技术成果作为投资股本入股、按规定比例占有股权并分红,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
4、建立与完善导向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产学研结合,引导高校教师增强投身产学研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创新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激发和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拓展高校产学研结合空间。重点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的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广大群众真正了解产学研结合、各级政府积极支持产学研结合、企业愿意投资产学研结合、高校教师积极投身产学研结合的局面。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