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数额
1.项目类型: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各类项目的重点支持对象、申请人条件按照《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2.申报数额: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数额,2020年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22项,优秀青年项目33项,一般项目29项。
二、推荐申报名额及程序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要求和下达的申报数额,确定相关二级单位各类项目的推荐申报名额和推荐程序。
1.学校各学科、学院及其他单位具体推荐申报名额
(1)重点、青年项目。教科院可推荐重点或青年项目1项;其它学院,每个学院可推荐重点项目1项、青年项目1项。
(2)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教师的重点、青年项目申报,均依托学科方向实施,通过所属学院推荐申报。
(3)根据教师数量和实际情况,各单位一般项目的推荐名额如下:中文学院、政法学院、新闻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个学院推荐1项;化工学院、数学学院、物电学院、机械学院和土建学院,每个学院推荐2项;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外语学院和经管学院,每个学院推荐3项;信息学院推荐5项;教科院、机关处室、图书馆、南湖学院等其他单位共推荐2项。
2. 各类项目推荐申报程序
(1)各学院重点、青年及一般项目的推荐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择优限额推荐(教科院一般项目的推荐除外);教科院、机关处室、图书馆、南湖学院等其他单位推荐一般项目不限额,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的项目。推荐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学院的学科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学院学科、学位点和平台建设需要。
(2)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评审后确定最终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推荐名单。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按照通知的申报要求确定项目选题和研究内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查新工作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进行)。
2.重点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应具有中、高级职称,其中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平台名单见附件2)
3.优秀青年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4.一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已经主持过教育厅项目累计2项以上(含2项)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鼓励青年教师申报一般项目,原则上不支持正高职称人员申报一般项目。
5.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核申报项目,今年科研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会予以淘汰,不再给予整改机会。
6.项目组成员一般3-5人,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参与。凡有外单位人员参与的项目须由该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项目参与人必须经过其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
1.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采用网络方式申报,申请人先按照申请书模板(附件3)撰写申请材料,所属学科按照学科名称目录的二级学科填写(附件4)。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分配账号登录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书(登录账号的分配将通过科研管理群通知)。申请书中的申请经费可按往年资助额度填写:理工科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6万元;社科重点项目6万元、青年项目4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具体下拨经费按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起始日期统一按2021年9月1日填写。
3.各学院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下班之前将本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排序并盖章)1份、申请书纸质稿(一般项目交2份,重点、青年项目交8份)分别交科技处509室、社科发展中心507室,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
4.学校评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书(注意要重新下载申报系统中的模板填写申报书)。填报完成后,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之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社科发展中心。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系统导出水印版,含附件材料)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版以个人的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科技处 李靓 E-mail:kjc@hnist.edu.cn
社科发展中心 晏军 E-mail:rwskc@hnist.edu.cn
附件:
1.《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关于公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调整优化审核认定结果(第一批)的通知湘教通》(湘教通〔2021〕241号)
3.申请书模板
4.学科名称目录
5.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