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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优化我校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积极主动对接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优化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湘教通〔2021〕17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2003-2019年期间立项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进行调整优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平台范围

我校已立项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为“复杂系统优化与控制实验室”和“石油化工催化技术实验室”;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中国文学批评学研究中心”。

二、调整优化方式

1、学校遵循“凝练方向、优化队伍、整合资源”的原则,在现有平台总量不变基础上,自主进行调整优化,调整优化方式包括重新整合、新设或保持不变。

2、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现有的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复杂系统优化与控制实验室”和“石油化工催化技术实验室”)已立项建设为省部级科研平台,不再作为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社科基地“中国文学批评学研究中心”依托学院应根据学科、学位点建设和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3、学校根据学科和学位点建设需要,统筹考虑科研平台布局,面向全校择优遴选报教育厅审核认定。

三、遴选条件或优化要求

(一)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1、以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为支撑,优先支持省级“双一流”学科和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实验室应具备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能有效支撑相关学科和学位点建设。

2、实验室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固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或入选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实验室一般应具有15人以上的固定科研人员,研究队伍知识结构和研究梯队合理。

3、实验室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手段,实验用房不低于1000平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二)省高校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以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为支撑,优先支持省级“双一流”学科和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基地在哲学社科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成效显著,能有效支撑相关学科和学位点建设。

2、基地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固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主持承担国家级(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项目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或入选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基地一般应具有15人以上的固定科研人员,科研队伍结构合理。

3、基地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创新性的研究方法。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发展和本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需要,加强研究方向凝练,认真做好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和调整优化工作,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优化调整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7月20日之前将材料交科技处511或人文社科中心508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黄为 8640174 kjchnist@126.com

        陈聪 8323563 rwskc@hnist.edu.cn

科技处  人文社科中心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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