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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总结报告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湖南理工学院始终将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工作总结的通知》(教技司〔201430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工作总结的通知》(湘教通〔2014447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风建设总体情况

学校秉承“至善穷理”校训,将树立优良学风作为立校之本,在学风治理行动中,明确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提升学校的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是建设高水平特色地方大学的目标;明确改进学风建设工作体制,完善与修订各项规章制度是保障学校学风建设总体有序进行的保障。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全员参与的学风建设工作体制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健全学风建设工作体制,学校于20124月成立了以主管人事的副校长文艺文为组长的湖南理工学院师德教风建设领导小组(校政通〔20129号),成员由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还成立了“学风建设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科研的副校长邱绍雄、纪委书记刘亦工担任组长,并建成了学风建设专题网(挂靠在学校科技处网站),正面引导和报道学校学风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发布学风建设重要文件。学风建设日常工作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单位科技处承担。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等关于学风建设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学校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监督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进行指导、咨询和监督;受理与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有关的投诉和举报,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并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学校学术规范、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总结和推广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学校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学校或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学校校长余三定是较早从事中国当代学术史研究且卓有成效的学者之一。他大力提倡学风建设,先后撰写《关于整治学术腐败讨论的评述》、《反思当今学术管理与学术发展的若干关系》、《关于当今学术管理所存在问题讨论的评述》、《做学问莫买椟还珠》等多篇有关学风建设的学术论文,其中有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社会科学总论》等全文转载;主编或撰写的学术专著《当代学术史研究》、《中国新时期学术热点研究》、《当代学术史研究八年论坛》等力推良好学风建设的形成,在学术界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他主编的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报《云梦学刊》开辟专栏“当代学术史研究”,刊发了一批有关学风建设的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在学术界和教育界引起了高度的关注;他在校内多次宣讲自己的学术心得,畅谈治学与人生、读书与人生,引导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治学观,形成严谨、科学、务实、创新的学术氛围;2014531日,由余三定组织的学术会议“科研项目与当代学术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与会专家围绕“当今科研项目对当代学术风气、学术发展的正面推动作用”、“当今科研项目对当代学术风气、学术发展的负面影响”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达成了《上海共识》,在学术界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结合我校实际,201410月修改《湖南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校政发〔201459号),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在维护学校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调查与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制定完善的相关政策文件,为学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对全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使我校的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于20118月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草案),并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于20123月又制定了我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文件详细地阐述了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惩戒措施。学校要求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勉励全校师生以《湖南理工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草案)为学术工作准绳,按照《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务实工作,求真治学,为湖南理工学院的不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45月,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湖南理工学院学术道德规范》校政发〔201427号),同时还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20号)、《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9号),这些政策文件的制定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强化学术诚信,鼓励学术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所开展的工作和成效

学校自2012年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以来,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12-2014年,在学校学风建设与治理工作中,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围绕宣传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防治科学不端行为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大力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校园呈现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

学校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国家和学校学术规范文件,提升师生的自律意识,充分认识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引导全校师生将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行为准则;在学院网页、广播站、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辟宣传栏,组织学习宣传品学俱佳的教授、专家学者的事迹,介绍学术不端行为的各种表现、危害及典型案例,促进发扬优良学风营造遵守学术道德、抵制学术不端的舆论氛围;对于各类投诉事件,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分类处理,对于违规或不端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而对学风不严谨的违规行为则以批评教育为主;为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培育优良学风,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月”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学风建设活动,比如有学风建设动员大会、学生座谈会、学风建设大讨论、“育人讲坛”、 “我爱学习”——创建文明课堂活动、“我爱我家”——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我爱我的大学”——创建文明校园活动,这一系列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学校学风建设,全面提高了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201411月,学校科技处和宣传部在《湖南理工学院报》开辟专栏“科研之星”,对学风良好、学术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进行了系列报道。通过对他们的科研道德、科研成果、科研方法的生动介绍,让广大教师与学生感受到了“精益求精,求真务实”的科研态度和对科学的不断追求的工作作风,激励了广大教师和学生严谨求实、积极进步。

(二)不断完善学术不端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学校不断完善学术不端的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学术监督与核查制约机制。纪委、科技处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定期监察校内各单位学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畅通受理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与举报渠道,及时纠正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科技处通过强化各教学院部二级单位管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研究过程、项目评审、成果验收、科研经费使用、成果与知识产权等方面管理和监督;建立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档案并实行科研诚信承诺书制度,引导科研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有效遏制科研不端行为;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监察处和审计处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校内监控和相互制约;期刊社本着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自身学术责任感的精神,严格审稿,不给学术不端行为有可趁之机,并建立规范、科学的审稿机制和方法,及时发现投稿者的学术不端行为行为,通过购买和使用《社科期刊、科技期刊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主动排查并纠正科研不端行为,维护良性的学术生态;人事处对校内各单位设立年度考核目标,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起到了良好的约束作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高度重视师生的学风建设,一旦发现有学风不端行为就进行严肃处理,引导师生在学习和科研中建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三)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将学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以学风建设和治理为出发点,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3]11 号)等文件要求为着眼点, 20145月,学校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校政发〔201425号)、《湖南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使用规定》(校政发〔201426号),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纠正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虽然学校在学风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仍应该看到还有许多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

(一)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从这个角度来说,制度建设没有终点。随着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要不断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使学风建设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二)教育活动形式需要不断创新。虽然学校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风宣传教育活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教育的形式多以讲授为主,各部门参与学风建设教育的活动积极性并未完全调动起来。学校今后将进一步通过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来丰富学风建设的宣传形式,今后将逐步探索更为灵活和具有激励性的活动方式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在寓教于乐的同时,达到教育的实效,使学风建设真正进课堂、进宿舍、进大脑。

(三)教授的作用需要不断凸显。教授是大学教师队伍中的核心力量,是大学精神的主要体现者,是大学使命的主要执行者。教授治学的关键在于治学术与治学风,但目前教授在学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出来。学校将进一步通过加强团队建设,强化教授在青年教师成长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以及拓展教授参与学术事务的决策与管理的事权,让教授在学风工作中发挥指导作用。

四、改进的措施

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校学风建设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推进,要让学风建设成为学校常态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学风建设充分渗透到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们重点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在学风建设中的牵引作用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教师严谨的教学态度也必然推动和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这也就要求广大教师要秉承学校“至善穷理”的校训,用自己的言行为学生做出表率,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同时加强和改进教学方式,积极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在课堂中形成良好的教和学的氛围。广大教师也要紧跟学科前沿,洞察学术发展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将最新的学科知识传授给学生。学校还要大力提倡严谨治学、从严治教的的作风,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通过“师德十佳”等评选活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牢固把守讲台这块阵地,从而推动学风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术评价体系

正确的学术评价导向是学风建设的风向标。学校将不断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术业绩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学科的岗位分类管理评估办法,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引导学生坚持学术规范,促进学术创新

学术规范和学术创新是高校对学生学术品格培育的重要内容。在学生学术品格的培养中应首先引导坚持学术规范,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学术创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校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学生学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约束学生学术行为,引导学生坚持学术规范;通过改革教学方式,立足于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通过更新教学理念,创设和谐的教育氛围,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着力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信念和勇于探索的精神。

五、对“十三五”学风建设工作的建议

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高校改革与发展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学风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但它又不是自发的产物,而是需要自觉地加以提倡和教育的。优良的学风可以长期延续和发展下去,培养一代又一代的合格人才。有鉴于此,我们的建议主要有:

第一,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师生的行为,加强对师生的管理。同时还要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构建导向明确、竞争有序、运行高效的科研环境,为科研事业健康发展和规范师生科研活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二,要切实解决教师在职称、住房、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以此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从而推动学风建设。

第三,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学术研讨主要围绕专家专题报告会、学术讨论会、论文征集等活动展开,从而为当前学风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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